(招标编号:CHDTDZ002/23-SB-015)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全厂阀门、特殊消防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内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白马镇境内南组团中高新产业园 2.2 项目规模:2×47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全厂阀门#1机组暂定2024年9月交货,#2机组暂定2024年7月交货(具体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交付进度须满足满足机组投产需求)。全厂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主体设备到货暂定2024年8月15日,总体消防系统调试完成暂定2024年10月30日,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暂定2024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交付进度须满足满足机组投产需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全厂阀门国产截止阀、闸阀、蝶阀、止回阀等(含电动阀门186台,气动阀门1台)及其附件;共计473台。 全厂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包含固定水消防系统、储罐式低压CO2气体灭火系统、外贮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探火管式灭火装置、柜式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装置、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以及各系统附属配套设备的全套系统方案、计算、配置,现场二次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安装,系统调试、试运、技术培训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并负责消防设计审查且通过消防部门审查验收、取得相关证书及提供竣工图图纸(详见技术规范书)。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阀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A1。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或9F(或同容量)及以上燃气发电机组配套阀门国内投运业绩(单个合同阀门供货数量不少于200个,且供货范围需包含闸阀或截止阀)。 所有投标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应同时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质量保证金结清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特殊消防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国内电厂特殊消防工程(包含设计、设备供货和施工安装)投运且验收合格业绩。(以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验收日期为准)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凭证。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30 10:49到2024-05-10 16: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保险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投标保证保函及保函发票事宜咨询电话:400-6399580 、13948539227。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1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05-21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华电内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白马镇境内南组团中高新产业园 联 系 人:李孟 电 话:0832-6862176 电子邮件:117651594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李文林 电 话:010-83565763 电子邮件:liwenlin@chd.com.cn 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文章推荐:
仪陇县志翔小学建设项目—空调、食堂设备、家具及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吉林卫生学校(吉林职工医科大学)购置高压变电所气体灭火器装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