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交供应商: 新疆安素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 2024-07-19 至 2024-07-22
三、采购人: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五、监督:
采购机构负责受理采购异议;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采购投诉。
异议接收单位: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联系电话:029-65630519 |
邮 箱:12013718@ceic.com |
投诉接收单位: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0991-6809552 |
邮 箱:52820311@qq.com |
六、异议
潜在报价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有效异议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异议提出人应是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是本项目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
3.异议人真实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非国家能源e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明确异议项目的采购单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机构、采购人;
5.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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