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4号线段场生产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Y-TJ04-ZB-2024-2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投资集团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ZTJY-TJ04-ZB-2024-20; 2.2项目名称:天津地铁4号线段场生产食堂服务项目; 2.3招标范围:天津地铁4号线生产食堂服务共分为两个标段,即标段一小街停车场生产食堂服务,标段二民航学院车辆段生产食堂服务。 天津地铁4号线段场员工生产食堂服务主要为在车辆段、停车场内办公的人员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员工食堂服务:包括食堂原物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分餐等员工食堂服务,制作早、午、晚餐;提供来公司办事人员桌餐服务。 餐品原物料检验:配置专职原物料检验员,负责对食堂采购的原物料进行检验。 食堂的其他工作:负责员工食堂所属区域每天的卫生保洁工作及泔水、垃圾清运,并符合垃圾分类要求;负责食堂餐饮垃圾处置和油烟排放满足环保要求;负责食堂油烟排放的检测;负责员工食堂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工作;负责厨房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灶具油烟清洁;负责厨房设备、设施的养护{包括厨房设备的日常检查、清洁,食堂消防灭火装置(含燃气泄漏检测装置)养护和排烟设施的日常养护、除油、隔油池定期清掏等};负责重大节日的食堂内装潢布置;食堂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清洁、养护、装潢布置等所需的消耗材料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招标方或指定第三方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2.4服务期限:暂定车辆段生产食堂自2025年3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停车场生产食堂暂定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不得少于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复印件为准)。同类项目是具有类似生产食堂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内容描述、时间、签字盖章页。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信用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企业被裁定破产状态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3.4.2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4.3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企业异常名录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4.4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等列入“限制交易投标人名单”、“不合格投标人名单”或“投标人黑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3.5.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4投标人IP地址要求:若不同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则可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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