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黔江卷烟厂 2025-2027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服务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 ,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黔江卷烟厂2025-2027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服务 。
2.2招标内容:对黔江卷烟厂新厂房(建筑面积9.6万平米)、老厂房(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片烟醇化库(1-5号,8号)库(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彭水烟叶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年度检测不含老厂),消防系统消防设施含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装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 黔江卷烟厂 2025-2027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对黔江卷烟厂新厂房、老厂房、片烟醇化库( 1-5号,8号)库、彭水烟叶库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出具消防设施月度维护保养报告。
二标段: 黔江卷烟厂 2025-2027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对黔江卷烟厂新厂房、片烟醇化库( 1-5号,8号)库、彭水烟叶库消防设施进行年度检测,并出具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3项目规模: 一标段:三年拟立项金额 249万元;二标段:三年拟立项金额36万元 。
2.4项目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2)重庆市黔江区长征路南路55号(黔江卷烟厂厂区),3)重庆市黔江区长征路南路39号(1-5号8号库),4)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路111号(彭水烟叶库) 。)
2.6服务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2.7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但兼投不能兼中,评标委员会依次从一标段开始进行评审,同一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时,该投标人若为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二标段评审直接顺延至最后一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投标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以下简称 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业绩要求(如有): / 。
□3. 3 财务要求(如有): / 。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3.5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或中标无效。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含预重整)状态及投标人须知2.3条款内情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9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重庆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备案基本信息中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且投标人名称须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的单位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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