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POWERCHINA-0407-24032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福建圣农浦城首期56MWp分布式光伏预制舱、成套柜等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电建武汉铁塔有限公司
武汉汉源既济电力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
二○二四年十一月
中国·(武汉)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6、联系方式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纪检监督机构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谈判费用
2、谈判采购文件
2.1 谈判采购文件
2.2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2.3 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3、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3.2 资格审查资料
3.3 谈判报价
3.4 谈判有效期
3.5 谈判保证金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3.8 响应文件的递交
3.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4.2 谈判步骤
4.4 谈判记录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5.3 合同的签订
5.4 履约保函
6、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判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报价表
六、 类似业绩资料
七、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八、商务偏差表
九、供应商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技术偏差表
十一、交货计划表
十二、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
项目编号:POWERCHINA-0407-240322
1、采购项目受中电建武汉铁塔有限公司武汉汉源既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谈判方式采购三峡福建圣农浦城首期5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所需的预制舱、成套柜等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三峡福建圣农浦城首期5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2)项目概况:三峡福建圣农浦城首期5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装机容量为56.083775MWp,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境内,拟利用圣农集团位于福建省浦城县的13座养鸡场建设13个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模式。本项目拟新建光伏组件支架(跨越已有鸡舍),拟采用N型575Wp及以上光伏组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组件及逆变器由招标人采购,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为准),配套建设10kV并网设施接入电网。每座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点位置位于养殖场围墙外侧,共计13个并网点。
(3)采购范围: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低压开关柜 | 固定柜,尺寸投标方确定 | 13 | 套 |
2 | 光伏并网柜 | KYN28A,800*1500*2300(宽*深*高,mm) | 13 | 面 |
3 | 光伏计量柜 | KYN28A,800*1500*2300(宽*深*高,mm) | 24 | 面 |
4 | 光伏计量柜 | KYN28A,800*1500*2300(宽*深*高,mm) | 2 | 面 |
5 | 光伏进线柜 | KYN28A,800*1500*2300(宽*深*高,mm) | 13 | 面 |
6 | 站用变出线柜 | KYN28A,800*1500*2300(宽*深*高,mm) | 26 | 面 |
7 | 并网出线柜 | KYN28A,800*1500*2300(宽*深*高,mm) | 12 | 面 |
8 | 并网出线柜 | KYN28A,800*1500*2300(宽*深*高,mm) | 1 | 面 |
9 | 新建10kV电气预制舱 | 18.4*4.7*3.6m(长*宽*高) | 13 | 套 |
10 | 浦城信息转发中心预制舱 | 12.16*3.3*3.5m(长*宽*高) | 1 | 套 |
11 | 壁挂式空调 | 一套为5kw制冷量工业空调2台 7.5kw 制冷量工业空调1台 | 13 | 台 |
12 | 工业空调 | 5kw 制冷量工业空调 室内噪音小于 70dB | 2 | 台 |
13 | 轴流风机 | 变压器室为耐高温、静音型风机 | 14 | 台 |
14 | 手提式灭火器 | 与预制舱配套提供 | 39 | 台 |
15 | 预制舱自动灭火装置 | 与预制舱配套提供 | 14 | 套 |
16 | 火灾报警系统 | 含烟感4个、声光报警器2个、手动报警器2个、模块箱1个、火灾报警控制器1台 | 14 | 套 |
17 | 红外抄表 |
| 26 | 只 |
(4)交货时间:2024年12月2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6)质量及交货要求: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技术文件规范书及图纸要求,并经过相关测试认证,配套设备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书及试验报告
②在质保期内,投标人产品各部件因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未能达到技术规范的各项指标时,投标人应无偿地为招标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直至达到设备技术要求
③交货时需整体安装成一体预制舱
(7)品牌要求: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全长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人民电器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福州许继电气有限公司、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8)质保期:二年
(9)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物资供货到现场需按采购人要求卸货到指定位置,包含期间的转运吊装费用、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10)报价单中提供盖章版与可编辑版的分项报价明细表并注明主要元器件品牌,注明货期及付款方式,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11)付款方式:开具履约保函15天内支付10%预付款;货到现场收货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70%到货款;设备送电投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货到现场6个月内,二者以先到为准)支付10%验收款;送电投运后满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后且未发现质量及售后服务瑕疵,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10%质保金。每次付款前乙方需要按合同约定提供13%增值税专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承兑比例需50%以上)。
(12)附件文件:附件一、报价清单;附件二、技术规范图纸
3、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谈,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邀请书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10: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上回函确认是否参加本次谈判。
2、有意参加并回函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购买谈判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本项目谈判文件免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竞谈,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竞谈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4、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远程谈判
6、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电建武汉铁塔有限公司武汉汉源既济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开发区长盛工业园 109 省道西
邮 编:430415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15927235351
采购机构: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园林路瑞丰国际大厦 23 楼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027-59997879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027-59997879
电子邮箱:80662970@qq.com
8、纪检监督机构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27-59997710)提出投诉。
2024年11月13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2 | 供应商提出澄清截止时间 | 2024 年11月21日09时00分前 |
2.3 | 谈判采购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 2024 年11月21日10时00分前 |
3.3 | 报价 | 补充详细要求 |
3.4.1 | 谈判有效期 | 90 天 |
3.5.1 | 谈判担保 | 无 |
4 | 谈判人员要求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和相关技术人员 |
5.4 | 履约担保 | 无 |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2、谈判采购文件 2.1 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
章号 | 名称 |
一 | 谈判邀请书 |
二 | 供应商须知 |
三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四 | 响应文件格式 |
五 | 技术文件 |
2.2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谈判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2.3 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3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进行修改。
3、响应文件的编制3.1 响应文件的构成:(1)应包括下列部分:
1)谈判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首次报价表
5)供应商信息
6)类似业绩资料
7)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8)商务偏差表
9)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10)技术偏差
11)交货计划表
12)响应文件说明书与其他技术资料
13)附表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1)供应商信息应附谈判采购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供应商盖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谈判报价(1)报价是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所有的货物价款,包括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3.4 谈判有效期3.4.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90天。
3.4.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5 谈判保证金
3.5.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竞谈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竞谈。
3.5.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所有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竞谈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供应商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2)证明材料及服务合格和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1)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 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响应文件,并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1)谈判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4.2 谈判步骤1.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2.与供应商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二次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综合评议
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供应商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谈判报告,推荐首选及备选成交候选人。
参加谈判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
4.4 谈判记录(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供应商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二次/最终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
(1)供应商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2)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5.4 履约保函成交人应在合同签字盖章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6、纪律和监督(1)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谈判小组和工作小组。
2、谈判小组
2.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谈判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谈判小组组建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谈判小组服务。
3.2接受谈判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满足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最终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1.2.2谈判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谈判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谈判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最终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最终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最终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 40 分,商务部分满分为 20 分,技术部分满分为 40 分。
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审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审报告
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最终评审价低者优先;最终评审价也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谈判小组投票(抽签)或其他方式确定。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审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5)候选成交供应商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4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评标价 | 40 | 一、评标基准价确定: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二、得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 分; 3、低于评标基准价不扣分; 4、本项最低得分28分。 |
合计 | 40 |
|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2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完整性 | 2 | 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0 分。 |
二 | 商务条款偏差 | 2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0 分。 |
三 | 财务状况 | 2 | 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0 分。 |
四 | 投标人的商业信用 | 2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 0 分。 |
五 | 投标人供货经验与业绩 | 10 | 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及投标人近5年类似工程供货经验与业绩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分。 |
六 | 报价完整性与合理性 | 2 | 根据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0 分。 |
合计 | 20 | 最低得分2分。 |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4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 20 | 根据投标人的组织供应方案、协调配合、满足月度最大供应量的仓储能力、进度保证措施等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5 分。 |
二 |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承诺及检验报告 | 10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并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检验报告,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 分。 |
三 | 售后服务承诺 | 10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5 分。 |
合计 | 40 | 最低得分12分。 |
1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同(标准版)
项目名 称:【 ***********】
采 购 方:【***********】
供 货 方:【***********】
签订日 期:【 】年 【 】月【 】日
签订地 点: 【 】
*****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采购*****(以下简称:货物),用于****项目的建设,且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上述货物,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质量及品牌要求 | 交货期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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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合计 |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
备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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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① 、 / ;
② 、 / ;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明细加工货物,并依据图纸及数量结算;有设计变更的,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3、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出厂单据、必要包装、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乙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安全的、全套而不漏项的、质量优良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5、乙方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维护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6、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约定的货物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短缺,而该漏项、短缺部分确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乙方均应负责将遗漏、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是符合甲方需求、全新的产品。
第二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含税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整),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13%,税额 元。本合同执行中,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税率与国家保持一致,不含税价格不进行调整,只调整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价格包含乙方将合同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及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价款、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包装、标记、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乙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乙方应支付的所有税费等),乙方已充分考量本合同商业风险,合同价格在本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法律规定与甲方的财务要求,且不得开具多个税率的发票,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延迟付款违约。
2、本合同的付款程序、方式:
2.1 付款方式
①
货物质保期为 年,质保金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金期限满后且未发现质量及售后服务瑕疵,甲方将 %质保金无息返退乙方;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瑕疵,乙方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售后修复、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抵,扣抵后如有余额,也将于质保期满后无息返退乙方。
2.2甲乙双方认可现金、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注意:注意约定清楚承兑期限)等多种结算方式。
3、乙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甲方有权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第三条 交货
1、由乙方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 。
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全部到货
3、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收货人核对并确认货物数量型号等基本信息后,在乙方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名及注明核对无误和盖章,经甲方收货人签字及盖章的送货单视为甲方收货凭证,送货单由甲方留存一联。未签名、注明且盖章的,视为未收取相关货物。甲方也不承担相应仓储费用。
4、如甲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迟延交货达 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提前交货,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安装、使用、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说明书、合格证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等)、随机配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货物一并提交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否则视同迟延交货处理。
7、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全部物件送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货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8、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 小时内(含本数),乙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式将发货通知单、交运日期以及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重量及注意事项等通知甲方。
9、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货物由乙方采用 □汽车、 □火车、 □多式联运 方式送达交货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货物交付前的运输,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数量、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尽快自费对丢失、短缺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修理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1、包装及标识:货物的包装及标识应当符合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并能满足保证货物安全的要求,即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震动、防冲撞等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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