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响应人:
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拟实施厂前区公用段配电室、档案室增加自动灭火装置项目,拟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成交人(中标单位),欢迎贵单位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密封报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相关要求等
1、项目名称:厂前区公用段配电室、档案室增加自动灭火装置项目。
2、项目内容: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综合楼厂前区公用段配电室及档案室增加自动灭火装置,详见条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综合楼厂前区配电室及档案室。
4、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工期为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响应人公章之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响应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响应人必须具有至少2次发电企业加装气体灭火装置系统项目业绩(所提供的业绩要求是已竣工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三、项目要求:
参考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及第三部分合同文本有关条款。
四、项目报价原则
1、该项目报价为实施本项目的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物资以及完成本项目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定标后不再增加。
注:技术要求中所列品牌为建议品牌,如中标后所供品牌非技术要求中所列示的品牌之一,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等于或优于所列示品牌。
请按照附件1报价承诺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含增值税(报价请注明税率)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或其他备选报价方案。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采购人将否决该响应人的报价:
2.1不同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系统的
检索信息为准);
2.2没有按本询价文件要求报价;
2.3响应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并经采购人核实同
意的;
2.4报价人不全部响应询价文件中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的。
文章推荐:
沧州公交集团162台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电池舱灭火装置、空压机、车载空调更新项目 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