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机关办公楼主配电间增配自动消防设施项目进行公开遴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参与遴选。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以内。
三、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应商需在30天内(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完成气体灭火装置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四、工程要求
1.气体灭火装置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备有效的产品认证和检测报告。
2.严格按照国家消防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安装,确保系统布局合理、连接紧密、操作方便。
3.完成安装后,进行全面的系统调试,确保各部件运行正常,联动功能准确无误。
4.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供应商提供不低于2年的质保服务。在质保期内,如因设备质量问题或安装施工不当导致的故障,供应商需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并解决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
五、供应商申请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规模的气体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并能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用户满意证明等;
6.供应商需派遣不少于5人的专业团队负责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装工人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需在投标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的环境条件、建筑结构、消防需求等情况(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时间:2024年10月 11日下午 15:00,有意向单位请提前联系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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