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矿业公司可可盖矿井及选煤厂智能供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4-5-H17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矿业公司可可盖矿井及选煤厂智能供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可可盖煤矿供电系统主要由工业场地110kV变电站、中央风井35kV变电站和10kV变配电室构成,地面有13处10kV配电室,井下设有6处重要变配电室。该项目主要为提高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实现对全矿井供电系统的智能监测与控制。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矿业公司可可盖矿井及选煤厂智能供电系统采购项目(主要包含智能供电管控平台、供电管理软件、防越级跳闸、巡检机器人、火灾监测及自动灭火装置、智能门禁、电缆沟监测等相应系统集成设施的供应及安装),计划采购智能供电系统:1套,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技术要求及采购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数据传输分站、门禁装置、供电监控系统、电缆绝缘故障监测、轮式巡检机器人、灭火控制系统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5.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类似工况环境智能供电系统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及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一失信交易商名单以及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陕西德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被评委会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8.投标人须为矿井供电防越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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