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一中学食堂灶间灭火装置药剂更换、设备维护
二、项目内容说明(兼作报价单):CMJS22-2-JA型厨房灭火装置维修。更换药剂84升,更换5个喷嘴,9个感温片,其余喷嘴及组件进行维护保养,此药剂费用包含氮气启动瓶的更换,供应商报价时应将以上要求包含于报价中。
三、资格条件:
1、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消防器材生产或销售类表述。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元)。
2、供应商自行制作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税金、利润、维护、更换等各种应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3、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包含: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③佐证材料: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④项目报价单一份;
报价单应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报价。
报价单领取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下午16:00前。
4、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有在招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
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5:30前递交至宜昌一中墨池书院一楼103总务处办公室,联系人:夏老师,电话:13872618520。
宜昌市第一中学总务处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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