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度科医路41号园区供配电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度科医路41号园区供配电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
2.2 项目编号:C53A00524001008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完成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园区供配电改造,包含以下内容:10kV和0.4kV外线电缆更换;1#、2#、3#、4#配电室原配电设备、配套设施的拆除;新购变压器、中压柜、低压柜、无功补偿系统、有源滤波柜、直流屏设备、柴油发电机组、柜式空调、室外路灯安装等配套设施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改建期间临时过渡环网柜、箱式变压器租赁等配套设备、设施租赁;以及与设备配套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封闭式母线、线缆、高低压电缆头、桥架等所有安装材料;相应的测控仪表、高低压断路器等的购置安装;相应柜体应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微机保护装置、多功能仪表、线路保护装置、备自投装置、PT装置等;各配电室内按照相关规范应配置的安全标识警示牌、绝缘胶垫、工具箱、钥匙箱等附属设施;各配电室内按照相关规范应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须接入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干粉灭火器、灭火装置、安全标识警示牌、新风风机等。完成各配电室在用负荷转移接入、调试、投运等所有工作。完成竣工图纸(含系统图)绘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项目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含试运行),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备交货;接到招标人进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原有旧设备及配套设施拆除搬迁,新购设备现场组装、安装调试(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本项目不计取赶工及阶段性施工的费用)。试运行时间为30日历天。
2.5质保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对系统整体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免费质保(人为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设备损坏除外)。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与规范,并满足设计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验收相关要求等。
2.7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41号园区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且三个类别均达到五级及以上)。
3.3 投标人应为供配电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变配电主要设备(变压器,高、中、低压配电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品牌代理唯一授权书(原件);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注:(1)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经销商);
(2)若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的,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同品牌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做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4.2.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4室办理。
4.2.2邮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请致电0871-65321846获取,邮件标题必须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命名,邮件正文中必须注明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再提供招标文件汇款账号信息,收到公对公汇款凭证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传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代章)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袁圆、赵璐、何雨、张林秀
电 话:0871-65321846
电子邮箱:30375383@qq.com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