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重点机房自动灭火能力提升项目设计询价
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为 2024 年重点机房自动灭火能力提升项目设计询价 ,项目编号: TM-DXXJ20240395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机构为 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 由采购人自筹(股份云网发【 2024 】 129 号《中国电信上海公司 2024 年重点机房自动灭火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1.1 工程规模 :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145.9814 万元,预估设计费用 7.6 万元 (不含税价格) ,建设地点: 上海 。
1.2 询价范围: 2024 年重点机房自动灭火能力提升项目 的设计, 具体包括: 对嘉定局的 31 个无人值守机房进行新增探火管灭火装置的改造建设,合计安装 100 套的设计服务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3 设计周期:自项目委托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勘察设计。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 1.5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 : 折扣最高为 78.00% ( 不含 78.00%) 。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 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B.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资 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住建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
2.3 人员要求: 提供一名勘察设计负责人,该人员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缴费期为唱价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唱价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4 信誉要求 : 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4 月 2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 10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理机构;
( 11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2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4 )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 15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16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 17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7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3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4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3.3 获取方式:为了方便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 , 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 https://shzb.chinaccsscm.cn ) 点击 下载标书 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领取文件。
4.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3 日 10 时 30 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 号 1 楼大堂。
供应商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供应商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 号 1 楼大堂),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应答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应答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供应商,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4.2 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 号招标代理部会议室进行唱价,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供应商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 https://cloudmeeting.189.cn/download.html )
各供应商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 30 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4.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 / 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应答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应答文件的。
本次询价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成交供应商公示将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 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询价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询价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6.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1 号 20 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 沈先生, 18918581859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 莫乔、郑钊
联系电话: 13761255375 、 18817833663
电子邮件 : moqiao.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 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 200085
出售询价文件联系人(财务): 王女士、俞女士 ;
联系电话: 021-66273199
6.2 异议接收方式
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工程设计服务 | - | 项 | 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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