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央音乐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音乐学院教学综合楼地下弱电机房气体灭火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教学综合楼地下弱电机房气体灭火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671697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音乐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671697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教学综合楼地下弱电机房气体灭火工程
二、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位于西城区鲍家街43号,其主要功能为办公、教学,该楼两处弱电机房设于地下一层,未设置气体灭火设备,基于消防安全考虑,结合相关规范要求增加气体灭火装置。
根据设计图纸,两处弱电机房需增设七氟丙烷预制式气体装置3套,机械式泄压装置3套,事故排风风机2台,气体灭火控制系统2套及相关材料、设备若干(具体规格型号详见图纸及清单)。
施工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综合楼地下弱电机房气体灭火工程,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工期:2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8日。质量标准: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标。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本项目预算为173100元,招标控制价为141893.77元,本项目不分包,参选人须对项目整体进行响应。
三、参选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参选人应是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单位。
2、参选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选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选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B本;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应办理进京备案,同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5、参选人应属于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定点单位,已办理入库手续;
6、参选人不得为联合体;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四、报名登记时间:2024年1月3日至1月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五、报名登记地点:以邮件形式报名登记。
六、比选时间:2024年1月10日09:30
七、比选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西门办公楼二层会议室。
八、接受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10日09:00—09:30
九、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单位请在报名登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1042125054@qq.com邮箱,比选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回传至邮箱。不明事宜可以拨打67169727咨询。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央音乐学院校园网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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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31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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